评论者:冬 其实我感觉责任不在人家亮娃,怪我没有搞好审阅工作 发表时间:2007-3-31 1:38:55 [来自: 211.145.26.169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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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王亮 你狗日的看的还真是仔细阿!
不就是smoke嘛!
你知道个啥啊!我这是纪实性小说,知道小说是什么不?
可以容许一部分虚构的,
再说了,都过去几十年了,能记住这么多也不错了! 发表时间:2007-3-28 10:56:01 [来自: 58.240.167.17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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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刘炜 伙你可以么,一气都能写这么多字了... 二很~
但你狗日的错误百出么~~没有嘴的金丝猴是1.5么 窄版那时侯才卖1.3元~ smok是啥? 咱不会用英语咱就不要用~~~ 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可以.恩值得鼓励~~ 发表时间:2007-3-28 3:22:57 [来自: 124.114.94.14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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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冬 考,不管了 发表时间:2007-3-19 18:27:56 [来自: 220.205.158.19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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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王亮 松娃,加上干嘛,做人难,做名人更是难上加难阿!快拿掉! 发表时间:2007-3-18 23:40:44 [来自: 58.208.90.21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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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冬 忘了署名了,加上 发表时间:2007-3-18 16:16:50 [来自: 211.94.86.24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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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者:satan 顶 发表时间:2007-3-17 23:24:43 [来自: 124.115.32.2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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